鄰居殺了狗吃了狗的主人被告知柯繼全要賠償10元1斤…
得知鄰居殺了狗吃了狗的主人被告知柯繼全要賠償10元1斤…究竟是怎么回事?下面寵物易購帶大家看看是什么情況。
3月3日,有網友發帖稱,2月15日凌晨,在濱州黃河新居,兩名男子從窗戶進入楊女士家的儲藏室,用酒瓶將楊女士家的柯繼全殺死,并用汽車帶走。楊女士從警方工作人員處了解到,狗被吃了。目前,楊女士寵物狗的賠償問題還在協商中。
3月4日,楊女士告訴證管新聞記者,2月15日晚上7點多,楊女士準備遛狗,于是來到一樓自己的儲藏室帶寵物狗“大福”,卻發現屋內特別亂,于是報警。楊女士說,事發當天,警方將兩名嫌疑人帶到派出所,錄了口供。嫌疑人承認殺了狗吃了。
“狗死的時候一定要看到尸體。我當時只想要狗皮。”楊女士說,“但是我們要狗皮的時候,兩個偷狗賊口徑不一樣。一個說燒狗皮,一個說拔毛連皮吃。”
監控視頻顯示,一個人將一個疑似狗的物體扔進車內。
楊女士說,偷狗的兩人中有一人是她的鄰居。“我的儲藏室就在他車庫旁邊,他有時候會叫一群人在車庫里打撲克。”
“我家的狗以前養在樓上喂,因為最近搬家,那邊房子裝修,就放在儲藏室了。當時我跟這個鄰居說,如果小狗發出聲音,我們就把它帶走。這個鄰居也答應的很好。”楊女士說。
“后來,警察讓我們去警察局。我們去了之后,被告知按照物價局規定的市場上生狗肉10元1斤的價格進行賠償。我們不同意。過了幾天,警察讓我們提供轉讓狗的截圖。”
楊女士說,她的狗是2020年9月10日花2000元買的,但她沒有要求賠償。她只要求有關部門對偷狗賊從嚴處理。
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律師付劍認為,偷盜“寵物狗”涉嫌違法。《刑法》第264條規定,盜竊是指盜竊公私財物。數額較大,或者多次盜竊、入室盜竊、持兇器盜竊、扒竊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。
根據法律規定,非法進入他人家庭生活與外界相對隔絕的住所,應當認定為“入室盜竊”。盜竊罪中的“入室盜竊”行為,不是按照盜竊數額處罰的。本案中,凌晨進入楊女士家中,盜走其寵物狗的行為屬于“入室盜竊”,已涉嫌構成刑事犯罪。
另外,如果不是入室盜竊,盜竊行為是否構成刑事犯罪,要認定盜竊的價值。價值數額超過盜竊罪要求的犯罪數額標準的,將追究刑事責任。如果達不到刑事立案標準,將按照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對行為人進行罰款和拘留。
入室盜竊偷人家的狗吃肉,還能按斤賠償?這是把別人家當市場!馬鞭這真是不可思議。這是在變相鼓勵人們犯罪嗎?馬鞭馬鞭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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