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大媽被狗絆倒癱瘓 家屬索賠260萬被駁回法院判決了什么?
得知北京大媽被狗絆倒癱瘓 家屬索賠260萬被駁回法院判決了什么?究竟是怎么回事?下面寵物易購帶大家看看是什么情況。
隨著養狗的人越來越多,關于“狗”的新聞也越來越多。比如“打死寵物狗”、“安陽狗咬人”等等。更有甚者,去年在武漢某小區,因為遛狗不拴繩發生矛盾,把一個生命光明的女孩逼死。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,一切之所以頻頻發生,都是因為養狗的人不負責任。
武漢老太遛狗不拴繩案尚未結束,北京老太遛狗不拴繩案的宣判卻贏得了群眾的一致好評。當一條20-30元的遛狗繩要260萬元才能記住的時候,人們會發自內心地關注它。
事件的主角是61歲的徐老太和北票姑娘小姑。顧在北京打拼多年。雖然他的工資不太高,但他過著無憂無慮的生活。他和男朋友在市里租了一個小區。他們倆都是愛狗人士。為了給他們的生活增添一份色彩,他們養了兩只柯基犬。
眾所周知,狗是歡騰的。不管是什么品種,一旦它們旺盛的精力無處發泄,就會瘋狂地拆掉家園。如果他們自己有房子,那還好,但是他們是租房子住的,拆了也要交錢,所以即使工作再忙,也要帶著狗出去散步。
顧喜歡在早上遛狗,因為那時人少,狗可以自由活動。還有就是因為人少,她沒有拴狗繩的習慣,讓他們隨意玩。但是,《北京市養犬管理規定》條例明確規定:
把狗帶出家門時,應該由成年人用皮帶拴住。養犬人應當攜帶養犬登記證,并應當避讓老年人、殘疾人、孕婦和兒童。
不得攜犬進入市場、商店、商業街區、餐館、公園、公共綠地、學校、醫院、展覽館、影劇院、體育場館、社區公共健身場所、游樂場、候車室等公共場所。
而且人數少不代表沒有人。碰巧的是,徐老太太是一個喜歡在早上做早操的人。她被女兒帶到北京養老,順便幫忙照顧孫子。老人睡眠不多,加上多年的生活習慣,她每天早上繞著小區馬路跑,然后回去買菜做飯。
早上剛好碰到小顧遛狗。她和小顧不認識,就自顧自地跑了。兩個柯基看到她一直在跑,一路橫沖直撞,圍著她笑。小顧在后面沒有停下來看。
但意外總是讓人措手不及。在一個轉折點上,當徐太太抬起腳時,她被柯吉絆倒了。這一摔就起不來了。見情況不對,小顧趕緊撥打了120。
送到醫院治療后,徐老太脫離了生命危險,但不幸的是頸椎骨折,脊椎受傷,導致癱瘓。她被列為二級傷殘,只比植物人好一點點。
當她到了捉弄孫子孫女的年齡時,她的身體一直很好。她想幫女兒帶孩子,減輕孩子的負擔。誰知道最后她成了要照顧的人。為了給她治病,她兒子賣了房子,辭了工作。她怎么能接受這個?
徐夫人的孩子自然放不下罪魁禍首。他們報警查了小區監控,得知是小顧的柯基導致徐老太摔倒,遛狗時沒有拴繩子,于是將她起訴到法院,向她索賠260萬元。
原文《侵權責任法》第七十八條規定:“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,由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。”
第七十九條規定:“違反管理規定,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,造成他人損害的,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。”
小顧未按規定給狗拴好牽繩,導致狗絆倒許太太,許太太也沒有激怒狗等過失行為,不能免除小顧的責任。
根據:第1179條《民法典》: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,應當賠償醫療費、護理費、交通費、營養費、住院伙食補助費等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,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。造成殘疾的,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用和殘疾賠償金;造成死亡的,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。
按照北京的物價和徐老太太的受損程度,260萬元已經是最低標準了。最后,法院判決小顧將這筆賠償金支付給徐老太太一家。這對于農民工小顧來說,可不亞于天文數字。判決一出,她就崩潰了。她父母所有的積蓄都不夠零頭,她真的拿不出這筆錢。
幸運的是,老徐夫人的孩子們都是通情達理、善良的人。在法院的調解協商下,賠償一降再降,最后降到90萬。他們還約定小顧先付30萬,7年后付60萬。所以即使對于小顧來說,壓力也不小。
危難時刻見人,交往多年的男友并不像一個陌生的“債主”那么善良。一聽說小顧欠債,就急著和她分手。這只是雪中送炭,讓事情變得更糟。但經過這件事,她也完全看到了人心,及時止損。
其實遛狗拴繩不僅是法律的要求,也是社會道德的體現。遵守社會公德是維護社會公共生活正常秩序的必要條件。一個人的素質不是由財富決定的,而是看他有沒有社會公德。
希望寵物主人能分清,狗畢竟是小動物,人是聽不懂它叫的,所以還是需要細心教育。如果寵物主人能友好溝通,可能就不會出現狗和人的矛盾,很多悲劇就可以避免。希望愛情不會變成傷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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